重磅!国家卫健委: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2023-01-06 16:10:1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蔺萍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529

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
2022年第7号

一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

二、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特此公告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

2022年12月26日


一审/何勇  二审/徐靖峰  三审/邱伟

来源/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

编辑/蔺萍

出品人/王艺英

主管/中共常德市武陵区委宣传部

责编:蔺萍

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

媒体关注
品武陵
武陵新闻
我要报料

  下载APP